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俗称“老头乐”的低速封闭式电动三、四轮车在我市道路行驶频次增多,此类车辆易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交通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明确车辆性质,严禁违法上路:“老头乐”实质为低速封闭式电动三、四轮车,该类车辆多数未达到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法定上路行驶条件,严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道路(含城市道路、乡镇公路、村道等)通行。 2. 认清安全隐患,杜绝出行风险:此类车辆普遍存在安全性能不达标、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制动及转向系统可靠性差等问题,行驶中易发生侧翻、碰撞等交通事故;且因无法纳入机动车保险范畴,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风险极大。 3. 遵守交通法规,选用合规车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拒绝购买、使用“老头乐”等违规车辆,优先选择城市公交、合规电动自行车、合法登记机动车等安全交通工具出行,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全体市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主动抵制违法车辆,携手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长垣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4日 “老头乐”为什么能生产销售? 严格来讲,市面上厂家生产出厂的“老头乐”,申报的并不是乘用车,而是厂区代步车。可以在景区、园区、工厂厂区等封闭场所使用。其性能不符合机动车、非机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具备机动车注册登记条件,不能上牌使用,更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道路上行驶。 面对这类车辆 最好是 不买!不开!不坐! 部分不法商家还为自家“老头乐” 配上“8888”“6666”之类的 牛气号牌! 交警提示:是假牌! 不得上公共道路行驶! “老头乐”的危害 01 “老头乐”线上线下均有销售,多数缺乏质检报告,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02 驾驶“老头乐”的驾驶人几乎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熟悉,导致闯红灯、乱掉头、乱变道、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03 “老头乐”属于三无产品,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老头乐”驾驶人责任,由于其自身经济能力有限且无保险,受害者(行人、其他车辆人员)往往难以获得足额赔偿,会引发赔偿纠纷。如果是其他车辆责任,虽然对方保险会赔付,但“老头乐”驾驶人和乘客会因为车辆安全性能差而造成自身伤害严重,且无法通过自身保险获得额外保障。 购买电动车辆前 务必确认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并依法登记上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特别对于家中年龄较大的老人 劝其不要将“老头乐” 作为出行代步工具 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