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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事关长垣各学校!

2024/12/8 23: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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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

不得制售

冷荤类食品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不得加工

四季豆、鲜黄花菜

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

高风险食品

……



近日
教育部印发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
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指引》)
内容如下
↓↓↓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

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指引》对膳食经费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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