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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长垣将在这些路口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2024/12/7 23: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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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4年12月1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在长垣市辖区设置的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以下2类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2、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现将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1、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巨人大道交叉口
2、长垣市山海大道与桂陵大道交叉口
3、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宏力大道交叉口
4、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博爱路交叉口
5、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
6、长垣市山海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
7、长垣市山海大道与龙逄大道交叉口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4日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7处违章拍照设备明细
序号路口名称方向抓拍的违法行为
1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巨人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2长垣市山海大道与桂陵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3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宏力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4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博爱路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5长垣市山海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6长垣市山海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长垣市山海大道与龙逄大道交叉口东向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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