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及禁放空飘物的通告
为确保2025年河南省全民健身大赛自行车公开赛(长垣站)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5年11月23日7时至11月23日18时。
二、管控范围
长垣市全域。
三、管控对象
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动力伞、滑翔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等。
四、管控措施
管控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利用“低慢小”飞行器(物)进行飞行和施放活动。
临时禁飞期间,请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长垣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