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农村领域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
(二)市场流通领域
1.在农贸市场、汽车交易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市霸”“行霸”。
2.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非法占有矿产资源、强装强卸、暴力阻挠施工的“沙霸”“矿霸”。
(三)金融与网络领域
1.实施“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的黑恶势力。
2.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或雇佣网络“水军”威胁恐吓、诽谤滋扰等违法犯罪。
(四)社会治安领域
操纵、经营“黄赌毒”,充当“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讨债公司”,插手民间纠纷、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校园及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校园霸凌、敲诈勒索学生,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或胁迫学生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六)殡葬专项领域
1.“黑殡葬”团伙,欺行霸市、垄断尸源、强制买卖殡葬用品或服务,通过暴力、威胁手段争抢尸源、侮辱尸体的违法犯罪。
2.非法买卖尸体、尸体器官或组织,违规开具、伪造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明的违法犯罪。
3.在殡仪馆、公墓建设中串通投标、围标,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或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
4.私自改装车辆运输尸体,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涉黑恶违法犯罪。
(七)其他重点领域
1.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行为。
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3683737110
电子邮箱:cygaxjdd@163.com
邮寄地址:长垣市蒲西区桂陵大道1101号长垣市公安局扫黑办(长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三、举报须知
公民举报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细时间、地点、性质、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根据涉黑恶违法犯罪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人民币现金奖励。
特此公告。
长垣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