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3733571
当前位置:长垣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长垣城事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昨天正式发布

2025/1/14 22:51:58

浏览量:188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今天(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将为老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据了解,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来源:央视新闻


13333733571
  • Q Q: 407201698
  • 微信: 13333733571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长垣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豫ICP备2024055098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1096号  |  技术支持:长垣信息系统(v2024.1)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