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在长垣辖区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2024/6/15 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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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行政处罚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在长垣辖区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告
新增8处违章拍照设备明细 序号 路口名称 方向 违法行为 1 长垣市长城大道与黄河大街交叉口 东向西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西向东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北向南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 长垣市宏力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3 长垣市宏力大道与长城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4 长垣市博爱路与卫华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5 长垣市宏力大道与卫华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南向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北向南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6 长垣市匡城路与龙逄大道交叉口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7 长垣市匡城路与博爱路交叉口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8 长垣市卫华大道与亿隆大道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西向东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驾车接拨手持电话